尘氏

历史来源

  尘[尘、𦧄、𡐪,读音作chén(ㄔㄣˊ)]←“尘”字的古体字“𦧄、𡐪”显示不出来者,请安装方正超大汉字集库。

姓氏渊源:
  第一个渊源:源于姬姓,出自周王朝时期官吏尘人,属于以官职称谓为氏。
  据史籍《万姓统谱》记载:“尘,姓。”
  尘人,为周穆王姬满执政时期始设之官吏,起初为伴随君王出游时的仆从,兼管记录君王游历之事,称游尘史,后成为固定职业官吏,负责开闭王宫之门户,改称辰人,又称晨门、阍人。
  至春秋末期,专职为君王服务的学宦之官鹊起,初期的宦官是君王的嫡亲或心腹亲信,并不净身,其受宠而有身份地位之宦官称尘子,允许手执“拂尘”和“辟尘犀”以侍君主,不但负责掸扫国君之衣尘,还负责君王的衣食住行、清洁内宫、用“辟尘犀”给君王、王后和嫔妃等梳理头发等。而那些没有身份地位的仆从们则没有执“拂尘”和“辟尘犀”的资格,因此称那些宦官为尘子、尘史、内尘史等。
  在史籍《岭南表异录》中记载:“犀角为簪梳,尘不着发,名辟尘犀。”因此“辟尘犀”就是用犀牛角制作的梳子,传说用它来梳理头发,则头发不会着落灰尘。
  在尘人的后裔子孙中,有以先祖官职称谓为姓氏者,称尘人氏,后省文简化为单姓尘氏。
  注:
  其实用牛角类梳子梳理头发,如果不是沾水湿着梳理,由于物理接触摩擦分离起电效应,其产生的摩擦静电更大,多在2.4×10-8毫微库仑以上,不吸附灰尘才怪!
  第二个渊源:源于世系,出自宗族孙系辈次称谓,属于以辈次称谓为氏。
  汉朝学者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解释:“子之子曰孙,从子从系;系,续也。”这说明儿子的儿子叫作“孙”,“孙”字是由“子”和“系”两部分构成的。
  “孙”字的本意,是说明一种人与人之间直接的血缘关系,即子之子。从中分析,“孙”字,肯定是人类社会演化到了父系氏族社会后的产物,带有明显的性别歧视。否则,干嘛要写成“子系”,而不是“女系”呢!当然,在瑶族特有的《女书》中,确然有“女系”一字,就是指“孙”。
  “子”者,最原始的字义就是“小孩”,是典型的象形字。但在中国古代,“子”字一直以来就有两重意义,而且截然相反:一为尊称,有大贤、大德、大学问之男人才被冠称为“子”,如孔子、老子、孟子、孙子、墨子、韩非子、诸子……等等,这个“子”没有血缘关系,不但说明其为男人,而且要自己的后代要学习、尊崇、顺服他们,就如同对待有血缘关系的长辈一样。二为鄙称,有大贱、大恶之男人必被冠以“子”,如小子、疯子、傻子、贼子、亡子……等等。
  一个字有两个截然相反的字义,这在文字学中是比较稀罕的,却也是非常符合中国古代的朴素辨证法则的。
  至于女人,有值得称道者才能冠以“女子”之称谓,例如东汉时期的女才子班昭,她最终继承父、兄遗志,完成了千古不朽之史书《汉书》的编纂,并写出了千百年来深刻影响中国妇女观的锁书《女诫》。否则,皆不值一提。
  “系”者,最原始的字义就是用来捆扎物品的绳索,亦是典型的象形字。这绳索的发明不知有无专利,反正用途极大,人们不可或缺。将家族宗亲的血缘关系紧紧地捆绑在一起,用“系”是再合适不过了。
  从子为系,“孙”字就诞生了,如今简化字就是“孙”,变为会意之字。
  在计算某人的后代世次时,从其子开始,即可称算为“第几代后裔…”,这是无庸置疑、不需讨论的;但如果要称算“第几世孙”,那就必须让过其子,而从其第一代孙开始起算。
  实际上,作为对“孙”辈的称呼,从第一代孙即“子之子”开始,中国自古就有严格的专用称谓,依次为:孙→曾孙→重孙→玄孙→弘孙→榴孙→忽孙→微孙→尘孙→沙孙→渺孙→莽孙→轻孙→烟孙,一共可以按父系联称十四代嫡系裔孙,母系无称。到南北朝时期,南朝刘宋国有加以“外”字以称呼母系孙辈者(姑表、姨表),如外孙、重外孙、重外曾孙、重外重孙、重外玄孙……等,由于“一表则三千”,因此皆不记入氏族家谱。
  所称谓的第九世孙,就是尘孙,亦称灰孙。世人有以其世系称谓为姓氏者,称尘氏、灰氏,表示辈份再小也是该宗族的嫡系。后世人等在争执时常用“尘孙”、“灰孙”来辱骂对方,就是斥骂对方为小丁点晚辈,不配与自己平坐论谈。
  在中国古代,最凶残的刑法就是“连诛九代”与“联诛九族(诛联九族)”,这是两种不同的但皆为残忍到极点诛戮刑法。
  “连诛九代”,就是罪罚直系,仅杀戮其直系,不涉及旁系,一直要从曾祖父杀戮到弘孙,或从祖父杀戮到玄孙,或从父杀戮到榴孙,或从当罪者杀戮到忽孙,或从其子杀戮到微孙,总之皆饶恕过尘孙一系,以示帝王国君的“是为仁慈且留一脉”。不过,由于没有几个家族的老祖宗能当世活得了那么长久或传系到那么久远,所以顶多用到“榴孙”即第七代后裔、第六代孙,就呜呼哀哉了。因此,其直系已经几乎没有剩余生还者了,所谓的“仁慈”也就并不存在。
  而“联诛九族”,则是罪罚亲系,不仅要杀戮其直系,还要涉及所有的旁系亲属,其杀戮之广,往往一人获罪,则成千上万的关联人等皆要遭及血腥殃池。
  按古人通常十六岁结婚,十七岁生子计算,那时的人如果还能活着看到“榴孙”之辈,其老祖宗大多已经高龄超过一百二十岁了,甚为稀少,所以,“榴孙”后边的那些孙辈称谓都用不上,因而人们也就逐渐遗忘了对后面“孙”辈的称谓。以至于到后来,大家反而不知道该怎样去称呼那么多代的“孙”,只好称“第几世孙”或“第几代孙”了。
  如今,本书在此将“孙”的辈次称谓告诉诸位方家,请牢牢记住!至少能用到第十四代裔孙——只要你能够活到如许之久,就一定用得上。
  第三个渊源:源于地名,出自战国时期越国故邑越尘,属于以居邑名称为氏。
  越尘,即古越州,今浙江绍兴一带地区,古越国人有称为越邑者。
  楚考烈王十二年(秦孝文王元年,公元前250年),越国为楚国所灭,居越尘之住民被楚考烈王熊完立强迁至零陵冷水地区(今湖南永州冷水滩),越国人念记故地,有称尘氏者,世代相传至今。

分布:
  今湖南省的永州市,北京市,上海市,黑龙江省的鹤岗市,广东省的珠海市,福建省的泉州市等地,均有尘氏族人分布。

家族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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